新丽传媒IPO企业终止审查

时间:2017-05-17 | 编辑: 雲菘 | 来源:娱乐资本论

摘要:近日,证监会网站披露了若干家IPO企业终止审查名单,新丽传媒赫然在列。这次突如其来的“终止”,很容易让人产生种种联想:上市计划又发生了变化?放弃IPO?或者,新丽传媒出了什么问题?


爱特豆讯 继电视剧《白鹿原》遭遇“停播”风波之后,新丽传媒再次走到风口浪尖。

近日,证监会网站披露了若干家IPO企业终止审查名单,新丽传媒赫然在列。这次突如其来的“终止”,很容易让人产生种种联想:上市计划又发生了变化?放弃IPO?或者,新丽传媒出了什么问题?

就在今天下午,新丽传媒董秘办人士对娱乐资本论独家回应:“撤回申请材料,只是为了准备重新申报。”

对于重新申报IPO的理由,该人士表示,只有一个原因,即上一次申报期内有股权变动,如果不撤销,反而会耽误公司上市的进程。该人士称:“我们是主动提交的终止申请,然后证监会也已经同意、通过了,并且我们现在已经重新向证监局递交新的辅导。”

自2012年正式提出IPO申请以来,新丽传媒的IPO之路并不顺利。不仅公司的财务状况、同业竞争、关联交易等问题屡屡遭到市场质疑,另外,监管部门对影视行业的不断打压,也让市场对包括新丽传媒在内的影视公司上市的信心,严重不足。

新丽传媒重启IPO之后,未来可能还将面临诸多新挑战。

新丽传媒“审查终止”,都是股权变动惹的祸?

终止审查的消息,来自证监会官网。

网站显示,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,新丽传媒为今年第36家IPO终止审查的企业,终止审查决定的时间为今年5月3日。

今日下午,新丽传媒董秘办人士对娱乐资本论表示,由于目前市场审核速度比较快,所以公司干脆就撤了重报,以免上一次申报期内的股权变动耽误上市的进程。

具体是怎样的股权变动,该人士并未披露更多信息。

事实上,新丽传媒所谓的股权变动问题,早就被媒体发现。

2015年,证监会发布了对于新丽传媒IPO文件的反馈意见,其中有一条关于规范性的问题。申报材料显示,2013年10月,王子文将其持有的27.642%股权,以8.29亿元全部转让给光线传媒。股权完成转让之后,光线传媒成为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,持股27.642%。

需要提醒的是,这里的王子文,并非出演《欢乐颂》的明星王子文,而是另有其人。公开资料显示,王子文毕业于澳大利亚Macquarie University金融会计专业。2009年投资美锦影视,并出任CEO兼总裁,2011年美锦影视更名为新丽传媒。

对于IPO前夕股权转让的原因,新丽传媒在后续更新的招股书中做出了解释,称本次转让系因王子文一直都有移民的意愿,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的政策限制,需要进行股权转让。

根据律师的说法,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,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。如果发生上述现象,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,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,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。

排队5年,新丽传媒上市之路为何坎坷?

从2012年至今,新丽传媒的IPO之路走得有些坎坷。

早在2012年,新丽传媒就开始申请IPO,进入初审环节;2014年1月,公司宣布中止IPO。到了2015年12月,公司再度申请IPO。根据当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,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,计划募资9.2亿元,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。

但是到2017年,5年过去了,同行业的“小弟”唐德影视、慈文传媒相继通过IPO、借壳等方式登陆A股市场,而新丽传媒仍未成功上市。

根据《人民日报》旗下的《国际金融报》报道,新丽传媒目前还存在股东代持、同业竞争等问题。

第一个问题是股权代持。比如,公司上市发起人中有一位股东名叫陈德发,2011年以500万元受让二股东王子文0.204%的股权。该股东生于1938年,现年近80岁高龄,存在股份代持的嫌疑。

另外,与陈德发一同进行股权转让的还有林勇与张梦雨,两人同样于2011年分别以500万元和300万元的价格受让王子文0.204%与0.1224%的股份。2014年12月,陈德发等3人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新丽传媒实控人曹华益。

一同进入又一同退出,这3名股东之间存在什么联系?对此,新丽传媒对前述媒体回应称:“陈德发、林勇、张梦雨,三位股东不论是入股还是退股,均是其本人真实意愿。”

第二是,新丽传媒与第二大股东光线传媒之间的同业竞争、关联交易等问题。

以同业竞争为例。虽然新丽传媒的业务重点在电视剧领域,光线传媒的业务重心为电影领域,但是其实两家公司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竞争关系,比如,2015年新丽传媒投资的《夏洛特烦恼》与光线传媒的《港囧》相遇国庆档,同为喜剧片,竞争不可避免。在招股书中,新丽传媒在提及行业内竞争对手时,也明确提到了第二大股东光线传媒。

新丽传媒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42.896%,并没有达到绝对控制,二股东光线传媒持股27.642%,对上市公司存在较大的影响力,未来在发生商业竞争时可能会对新丽传媒产生影响。

第三,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方面有瑕疵。新丽传媒自2012年起,营业收入一直维持在3亿元以上,净利润也均超过8000万元,满足主板上市对于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。但是,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不佳,2012年与2013年的现金流量为负,2014年度现金流量为2460.39万元。

监管部门不断打压,影视公司上市前路漫漫

除了公司本身的问题之外,最近两年,监管部门一直对影视行业“另眼相看”,这也会给新丽传媒上市增添变数。

早在2016年5月,资本市场上就传出证券监管部门将收紧对包括影视在内的4类并购标的的重组审核。当年6月,暴风集团收购吴奇隆的稻草熊影业被监管部门否决,标志着监管层正式开始收紧政策。

今年2月17日,证监会又发布再融资新规,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脱离主业,过度融资的倾向,提出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0%,以及距离前次募资不得少于18个月等要求。

4月中旬,市场上又传出“影视、娱乐、文化类再融资项目全部劝退,并购重组也劝退”的重磅消息,娱乐资本论也从资深投行人士处证实了该消息的存在。

这是因为目前国家政策就是脱虚向实,鼓励实体经济,鼓励制造业、工业4.0。脱虚向实,这意味着,包括文娱企业在内的非实体经济行业,都会受到限制。

实际上,尽管现在IPO审核的速度加快,但是依然很少能见到影视公司的身影,甚至连跟文化沾边的公司都很少见。数据显示,今年只有一家属于文化传媒类公司——新经典成功IPO。

新丽传媒何时能实现IPO,圆梦资本市场,尚待时间的检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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